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活动的通知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3号)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4号)精神,广泛深入开展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和城市创卫工作,积极营造“城市建设,人人有责;卫生城市,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凝聚起全市上下共创国家卫生城市的强大合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活动,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14~16日 每天下午2点到5点
(二)活动地点:港北区范围的酒店、旅店、招待所、理发店…
(三)参加人员:每天8人,2人一组,一条街道二组人同时拉网式派发宣传资料;
(四)活动内容:
向市民、商家进行卫生城市创建、市容环境卫生保护、重点场所卫生维护、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控烟等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