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站章程--------第三章 会员 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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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本会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PSREQK@}E
第九条 会员资格 y1Op Z
(一)团体会员:凡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并对公益事业做出了实质性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承认本会章程,愿意遵守团体会员守则、履行会员义务,由其自愿提出申请报经荷城义站审核批准后,即为荷城义站团体义工会员。 caD)'FSES
(二)个人会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报名参与荷城义站组织开展的活动达5次(含5次)以上,承认本组织章程,认同组织文化,愿意遵守荷城义站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义工守则,履行义工义务,由个人提出申请报经义站审核批准后即成为本组织个人义工会员。 Bm4fdf#A]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9AP." RV
(一)参加5次以上荷城义站组织的各类公益义工服务活动。 $*q^7ME
(二)填写《荷城义站义工登记申请表》。 U#>K(
(三)经荷城义站根据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和活动表现进行综合审核,审核合格后荷城义站登记承认其本组织的义工身份,并发放荷城义站义工证、义工服等证.件物品(相关证.件、物品的材料成本费用须由其本人承担支付)。 9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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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UR<a7j"@2
(一) 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TkR]bhm
(二) 有参加本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 Pe?=M[u2
(三) 有向本组织推荐会员的权利。 2C[xrZa^
(四) 对本组织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wzf%~ats
(五) 有参与竞聘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者的权利。 X]+z:!
(六) 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fb
(七) 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组织的帮助和服务的权利。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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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有请求本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PCh;P0C
第十二条 义工会员须履行的义务: 2`P=ekF]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7v]9) W=y
(二) 自觉履行公益义工的职责,积极参加荷城义站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努力完成义站组织委托交办的各项活动任务。 i)=dp!Bx^
(三) 宣传荷城义站的组织宗旨,自觉维护组织声誉和义工形象。 Q nmv?YXS
(四) 积极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关心社会、关爱他人。 BBDt^$
(五) 自觉抵制任何私自以荷城义站义工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zr@HYl
(六) 按规定交纳会费(经相关部门确认登.记注册后生效)。 ESi'3mbeC
第十三条 会员退出机制: D&*'|}RZ
(一) 义工退出须书面通知义站组织。登记义工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经相关部门确认登.记注册后生效)或一年不参加义站开展的公益活动,则视为自动退出;荷城义站有关权收回所发放的义工证及能证.明荷城义站义工身份的相关物品,如有拒绝交回的,荷城义站保留在新闻媒体刊发声明取消其本组织义工身份的权利。 B:rzM:BQ
(二) 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会有权劝退或取消其义工会员资格,并同时保留上一条款所述的相关权利。 ]o2 jS D
1、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 Cc&SHG*R
2、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 JrNqS[c/
3、个人言行对本组织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iP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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